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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商标侵权维权,成都商标代理机构,淘宝商标侵权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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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3-3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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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如果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了冲突,该怎样来解决呢?四川力久的律师来告诉大家。

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从侵权人的行为性质上看,主要是借助于合法的形式侵害他人商誉,表现为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产生混淆误认,故一般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单独或和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适用《商标法》进行调整。



当遇到商标侵权时,商标侵权怎样判定呢?商标侵权裁判规则10条:

1、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较为固定的商品,其在该相关市场内的通用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权人不能因其在该商品市场推广中的贡献主张对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享有商标权,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该通用名称来表明商品品种来源。

2、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有串通合谋抢注商标行为的人,可以视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合谋抢注行为,可以视情根据该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特定身份关系进行推定。

3、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适用及其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申请注册即可推定其具有利用他人商标商誉获利的意图,但不排除特殊情况下,在先商标虽然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但商标申请人并不具有抢占在先商标商誉的恶意。


当遇到商标侵权的时候我们怎样来救济呢?商标侵权的话一般都会进行起诉,起诉准备证据等一系列的程序,商标侵权救济的有两种方法:


一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要通过委托有涉外代理权的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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