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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省四院
日期:2014-12-13 10:10  点击:362
 
 
VIP:2级
 无菌操作室注意事项: 
1.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应先关掉紫外灯。 
2.无菌室应设有无菌操作间和缓冲间,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20-24℃,湿度保持在45-60%。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
3.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严防一切灭菌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停止使用。
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0%的乙醇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8.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9.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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