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角色造型遭遇“被代言” 上海美影厂维权获支持
因经典动画形象“葫芦娃”被用于地铁站的户外广告,日前,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葫芦娃”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下称上海美影厂)从这则广告的发布者申通德高公司和广告主苏宁云商公司处获赔10万元,同时,判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
上海美影厂诉称,其作为动画片《葫芦兄弟》中“葫芦娃”角色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于今年3月发现上海市部分地铁站的灯箱和立柱上出现了一则苏宁云商公司的户外广告,该广告除表述低价促销活动内容的文字外,还使用了“葫芦娃”卡通形象。
上海美影厂认为,该广告的发布者申通德高公司、广告主苏宁云商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使用“葫芦娃”角色形象美术作品,构成共同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家公司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80.4万元。
庭审中,申通德高公司与苏宁云商公司均否认广告中的卡通形象与“葫芦娃”角色形象相同。同时,苏宁云商公司强调,广告中的卡通形象的创作思想是为了配合广告内容,表现出的无奈、委屈,与“葫芦娃”的刚毅形象并不相同。
根据比对结果,法院认为,涉案的卡通人物形象虽在眉毛、眼珠、表情以及某些细节部分与“葫芦娃”角色造型形象有所区别,但在头饰、脸型、服装等方面及整体形象上与“葫芦娃”角色造型形象主要特征基本相同。苏宁云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葫芦娃角色造型形象,侵犯了上海美影厂对“葫芦娃”美术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而申通德高公司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故作出上述判决。
商标法基础知识——商标的申请手续及有效期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但是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保护均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非专业人士是很难自己独立完成这项工作的。建议朋友们花个1000多元委托有资质的专门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我公司——广州粤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仅有的两家专利服务援助机构之一。由我公司代理的专利申请超过四万件、商标申请近万件,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及授权量多年来均稳居广东省第一名,是广东省唯一获评“首届2012年度中国优秀专利代理机构”,至今已连续获得两届中国优秀代理机构;并成功代理了一系列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