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熟知用在茶台上的快速烧水器品牌“金灶”日前却遭遇冒用“驰名商标”商家被判3倍赔偿
2014年7月5日,王某在广州某商场购买了“金灶耐热玻璃茶道杯”、“金灶专利弹压茶道杯”各3个,共支付货款729元。两种商品外包装上均显示有“中国驰名商标”等字样。两种商品均系广东某企业生产,但该企业拥有的“金灶”驰名商标所适用的产品范围并不包括上述两种商品。王某和商家对此均无异议。
王某认为,涉案产品存在着超范围冒用“中国驰名商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欺诈,于是要求退还货款及另支付3倍赔偿。商家则辩解称,是厂家在包装过程中的疏忽造成,并已通知对旧包装回收处理,王某所购买的是因工作疏忽遗留的少数旧包装产品,不存在欺诈。
日前,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之规定,商家作为经营者在明知涉案商品所标注的“中国驰名商标”并不适用于涉案商品仍然销售,依法能够认定为欺诈消费者。于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支持了王某的诉求,除退还货款外,商家需赔偿2187元,王某则退还商品。
我们认为,如果按新的商标法来处理的话,该公司还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不得标记'驰名商标'字样来误导、吸引消费者。
关键商标项遭抢注 陌陌疑卷入侵权纠纷
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注册商标侵权案件,被告方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理由是由于其侵犯了原告注册的45类第“11312563”号陌陌商标。该消息并未得到陌陌方面的确认。
南都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该商标由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申请日期为2012年8月6日,专用权期限为201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其适用的商品/服务列表包括4502社交陪伴、4505交友服务/婚姻介绍/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4503服装出租等。
而根据商标局网站的资料显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商标超过60个,涵盖科技应用、地理等多个范围,涉及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35类广告、第38类信息传送等,但并没有涉及45类的商标。其中,最早注册的一个商标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而陌陌上线iO S版本的时间在当年8月。
上述接近陌陌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第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其商标适用商品指向线下婚恋介绍服务类,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属于恶性“抢注”,因为在此之前陌陌已经在使用该商标。
商标“抢注”一事并非个案,此前嘀嘀打车就曾因此更名为滴滴打车。
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问题,某知名律师表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特征是O 2O (O nlinetoO ffline),很多移动应用往往具备线上和线下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类别的特征,此时应用如果只申请注册单个商标类别就会发生法律风险。